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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来源:科技文化处  时间:2023-03-31 16:0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财科〔2021〕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市级科研经费管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郑州市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6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建议意见。

1. 电子邮箱:zzczkjwhc@126.com。

2. 邮寄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39号郑州市财政局科技文化处601室,邮编450000,信封上注明“《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字样。

3. 电话:郑州市财政局科技文化处0371-67180601

                    2023年3月31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审计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豫财科〔2021〕5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市级科研经费管理、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郑州市财政局在门户网站发布《<郑州市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公布了政策内容和联系方式,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4月6日。截至2023年4月6日,我局未收到相关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