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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0-12-08 17:46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2020〕3号)精神,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1年5月举行,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现将郑州考区考务工作安排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具体条件:

1.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2.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在2020年12月15日前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www.hncz.gov.cn/kj/)完成“信息采集”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对于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报名参加并通过2019年及以后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不得领取中级资格证书,不能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和评审。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实际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六)报名方式

1.报考人员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需再次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提交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等待报名点审核)。

2.报考人员在审核时间段内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个人信息,确保在报名时间段内再次提交;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时间段内,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考试考务费。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自动生成的网络报名注册号和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4.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应真实完整、清晰规范、准确无误;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个人照片应面部清晰、亮度适中。缴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或照片不清晰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或因漏交费用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特别提醒报考人员,要充分了解有关考试信息,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有关问题,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5.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段内,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二)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有效。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制定的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15日至19日

5月22日至23日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科目考试时长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考务日程

1.(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5日00:00至12月24日23:59。

(2)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6日8:00至12月25日17:30。

(3)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6日8:00至12月25日23:59。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初级2021年5月8日00:00至5月22日23:59。高级2021年5月8日00:00至5月14日23:59。

以上报名、审核、缴费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全省统一。12月25日前,完成2021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已在网上报名但未成功缴费的,视同放弃考试报名。缴费之前,请考生仔细核对本人所有报名信息,缴费一旦成功后,不能修改原报名信息。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安排,本次报名结束后,将不再进行本年度初级、高级资格考试补报名。

2.2021年4月16日前,公布初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的起止日期。

3.2021年5月15日至19日,5月22日至23日组织初级、高级资格考试。

4.2021年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继续参加全国集中网上评卷。

5.2021年6月15日前和6月22日前,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分别公布初级、高级资格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可到郑州市会考办查阅相关科目的明细分值,同时完成本考区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复核、确认工作。

五、考试方式与组织

本次会计资格考试的报名工作按属地化原则由各县(市)区财政局负责,高级资格考试的报名审核工作由郑州市会计考办统一负责;考点由郑州市会计考办统一协调设置。

六、注意事项

(一)各地会计考办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为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及会计诚信体系建设,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为严肃考试纪律,全国会计考办将于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四)咨询电话:

郑州市会计考办咨询电话:0371-67180303

各县(市)区咨询电话

编号

报名点

咨询电话

1

金水区

63020025

2

郑东新区

67179485

3

二七区

68810852

4

管城区

66368880

5

中原区

86105710

6

惠济区

63687653

7

高新技术开发区

67989887

8

经济技术开发区

66781972

9

航空港区

86199569

10

上街区

68115083

11

新密市

69822817

12

新郑市

62691327

13

荥阳市

64668037

14

中牟县

62182431

15

登封市

62877577

16

巩义市

64350110

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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