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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力量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时间:2007-06-12 00:00

    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目前正处于数据上报汇总的关键阶段。各行政事业单位经过资产自查阶段和中介机构审计阶段,并在中介机构审计意见的基础上完善了清查数据,已陆续将清查数据和审计工作报告和资料上报至市资清办。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行政事业资产核实办法》(豫财办资[2007]15号):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是指财政部门根据国家资产清查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批复,并对资产总额进行确认的工作。……核实工作按照单位清理、专项审计、部门审核、财政审批、单位依据审批意见进行帐务处理的程序进行。

    由此,市资清办在收到各中介机构上报来的审计工作报告后,出于对各家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重视,确保审计结果的正确和严肃性,市资清办特聘请专业技术过硬,执业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对各家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工作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逐一复核,对不符合专业标准的事项提出修改意见,并告知进行修订和完善。这项工作的进行,不仅是对中介机构的执业质量进行检查,更是为下一步各单位资产损益批复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

 

(供稿:统计评价处)
2007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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