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是实现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提出:“经过两至三年的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的最后关键年。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力度,推动我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市财政增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调查认定、技术规程编制方面,确保我市创建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