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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卓有成效
来源:社保处   时间:2011-12-22 00:00

  2011年,郑州财政紧紧围绕加快推进五项重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内容,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公共卫生投入力度,确保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顺利实施,取得明显效果。一是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拨付资金26407万元用于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并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全面实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和市级统筹。二是进一步完善巩固改革新农合制度。下达新农合补助资金42037万元,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并按照国家要求,将财政补助标准一步到位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大病住院报销封顶线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2011年全市参合农民达到417.4万人,参合率98.3%。全市共有46个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开展了新农合全省跨区域即时结报工作,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了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三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稳定长效的多渠道补偿机制。在市医改领导小组领导下,与发改委、卫生局、人社局等部门有关人员密切协作,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搞好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政策调研,出台了《郑州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补偿办法(试行)》,并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实施了基本药物制度,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同时拨付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补助资金7286万元,用于支持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试点)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及综合改革顺利进行。四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国家要求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拨付资金19659万元,为实施建立居民健康档案、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等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了资金保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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