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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积极扶持我市民办教育发展
来源:教科文处   时间:2011-12-28 00:00

  为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多样化的需求,加快我市都市区建设,郑州市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郑政【2011】83号文)。市财政加大了对民办教育的投入力度,具体补助政策有:
  一、对来郑投资办学,小学新增24个教学班,初中、高中段教育学校新增36个教学班,达到国家建校标准的,给予民办学校奖励,用于教育教学设施的购置。
  学校建成后,小学每个教学班给予20万元奖励,初中每个教学班给予30万元奖励,高中段教育学校每个教学班给予50万元奖励。
  市区高中及全市中等专业学校的奖励,由市财政按照经有关部门审定的项目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市区小学、初中的奖励,按照经有关部门审定的项目由市、区财政各承担50%奖励费用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县(市)、上街区中小学的奖励,由县(市)、上街区财政按照经有关部门审定的项目给予学校一次性奖励。
  二、市财政每年从本级预算中安排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5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相应设立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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