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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深入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12-05-15 00:0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强化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建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长效机制,河南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了扎实推进我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开展,局党委紧急召开了专题局务会,决定成立郑州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春山任组长,主管局长刘健任副组长,成员由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对口联系的处室处长组成,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会计处,办公室主任由会计处处长谢洲峰担任,具体负责全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日常工作和考核、评价等。同时,局党委要求,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成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切实担负起本县(市)区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活动的组织发动、学习动员、相关人员业务培训、监督检查等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这项工作,确保我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取得实效,我们制定了《郑州市“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和《郑州市会计基础工作量化测评表》。明确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年的指导思想、组织保障、活动范围、主要措施及活动要求。同时,将会计基础工作进行量化,增加了测评的可操作性。
  在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检查内容的基础上,加强检查监督工作。检查工作从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2年9月25日止,分为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和总结评价三个阶段。首先,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检查工作;其次,扩大检查的范围。自查范围要达到100%;各级主管部门要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范围要达到20%以上;各级财政部门重点检查范围要达到10%以上。三是要抓好指导督查。四是要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通过开展这次活动,我们要查找在执行财经法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扎实有效的整改,使广大行政、企事业单位了解、掌握会计基础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对会计基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会计基础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使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真正成为各单位的内在需求,全面提升会计基础工作水平,为推动我市经济发展和会计事业发展提供基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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