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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进入超编车处理阶段
来源:资产管理处   时间:2012-06-25 00:00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一年来公务用车登记自查、审查核实、纠正处理、建章立制等各个步骤和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违规、超编和超标车辆的处理,按照中央和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郑州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将于近期对郑州市市直机关纳入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范围的超标超编车实施拍卖处理。同时,各县市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也将参照本办法处理本级政府超编、超标公务用车。针对这次公务用车处理工作,市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办公室要求,凡是纳入公务用车专项治理范围的单位超编车辆,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一律收回,实施公开拍卖;超编车辆达到报废年限的一律按规定程序报废。目前第一批收回的超编车辆已达150余台,将于近期实施公开拍卖,拍卖收入上缴市级国库。
  此次超编公务用车的处理工作将进一步巩固全市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有效的压缩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公车私用等公车使用过程中带来的腐败现象,降低“三公”经费支出,确保实现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办公室提出的“总量减少、费用下降、管理规范”的专项治理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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