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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完成“营改增”试点纳税人信息传递工作
来源:税政与条法处   时间:2013-05-27 00:00

  5月27日上午,全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信息传递仪式在市财政局举行。市政府翟晓宾副秘书长出席仪式并讲话,市财政局副局长石歆主持传递仪式。
  按照《河南省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信息传递方案》要求,省地税局直属分局、市地税局、郑州新区地税局分别向市国税局、郑州新区国税局移交试点纳税人信息;市国税局、郑州新区国税局税政部门对地税局传递的相关信息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国地税部门领导在《郑州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纳税人信息传递清单》签字确认。
  “营改增”工作是我国继分税制改革之后又一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也是一项重要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今年年初,省委、省政府将“营改增”试点工作确定为当前经济和财税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并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听取汇报、明确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安排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纳税人信息传递确认,标志着我市“营改增”试点工作进入了实质性阶段,在我市税收制度改革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翟晓宾副秘书长强调,成功开展“营改增”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稳中求进”目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动员,加大培训力度,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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