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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3-12-03 00:00

  2013年12月1日郑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全面启动。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财农改〔2013〕27号)精神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豫财农改〔2013〕2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下发通知,拟选择荥阳、新郑、新密、登封、中牟5个县(市)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市财政安排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资金1000万,按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比例和项目建设实际安排,不留缺口。要求相关县(市)严格按照《实施意见》,在城市规划区外按照规定选择一个有产业基础、生态环境好、交通便利、人口集聚规模较大、当地政府重视支持的乡镇政府所在地和中心村以及自然风景和田园风貌、传统文化和产业特色等条件较好的特色村申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进行试点。
  2014年郑州市本级财政将更加注重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平台作用,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项目定在哪里,相关资金就整合、配套到哪里”的思路,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基础上,扩大财政奖补资金的规模效应。强化规划编制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中的基础作用。科学编制县域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规划和项目建设规划。同时做好2014年预算编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加大资金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引导农民、村集体和社会各方面资金共同投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通知还要求相关县市强化试点项目资金监管,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转型升级,县(市)政府是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财政部门将加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及资金监管,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监理制,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水平。严格问责制度,严禁截留挪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对项目和资金管理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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