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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又争取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资金2500万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3-12-24 00:00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作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申报指南》规定,河南省财政厅采用竞争立项的方式,经过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现场答辩,最终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排名确定前70名作为全省201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我市的新郑梨河镇中心社区和登封唐庄镇中心社区通过竞争入选2013年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并进入由省财政厅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的投资评审。可争取省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2500万元(不包括直管县)。
  2013年河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村(新型农村社区)内污水治理、道路(桥涵)、供(排)水、照明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在上述设施完善的基础上,可适当支持绿化、文体娱乐广场、沿路、沿河、沿景区等的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省厅还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注意以下具体问题:一是合理调整项目实施计划。各地要根据下达的奖补金额,在原有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合理调整项目实施计划,确保项目资金不留缺口,原则上项目应于2014年12月底前完工。二是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3〕6号)文件规定,考虑项目实际需求,各市县应以不低于规定的比例足额安排配套资金。县级不得将资金配套转嫁项目所在乡镇。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各级财政、综改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同时要明确乡镇财政所监管责任,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资金拨付、实施和验收等应经乡镇财政审核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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