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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加强经费保障 助推基层组织治理能力提升再上新台阶
来源:行政政法处   时间:2022-08-31 16:36

近年来,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村(社区)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保障政策。

市财政局深入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现场调研,了解基层组织运行现状和存在问题。一方面针对问题,精准发力。为解决社区服务阵地不足、无主管楼院、群众组织开展活动资金短缺等城市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的短板弱项,设立社区服务专项经费;为增强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实施“三年强村计划”,2022年安排市级预算资金3000万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开展实施驻村帮扶项目,市财政每年为每位市派脱贫村的第一书记安排专项扶贫资金30万元。另一方面除加强经费保障外,强调人文关怀。为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开展驻村帮扶工作和改善驻村工作生活条件,由市财政为每名市派驻村第一书记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切实关怀关爱驻村第一书记身心健康,每年专项为市派第一书记安排两次全面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出台《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直机关驻村干部驻村补助标准》(郑财行〔2018〕11号),提高驻村补助标准,改善驻村工作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待遇,解决驻村第一书记生活不便和交通往返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大对村(社区)级组织经费保障力度,以实际行动助力基层组织治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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