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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联合多部门开展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采购办   时间:2023-12-26 15:16

近日,郑州市财政局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公安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河南省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部署要求,全面启动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由市财政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组织市、县两级共同实施,重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采用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方式,财政部门按照工作指引负责开展重点检查,编制工作底稿,总结工作经验、提炼典型案例、上报工作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测认证报告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下一步,郑州市财政局将强化专项整治结果应用,深入分析问题的根源,紧盯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适时公开专项整治处理处罚信息,形成有效震慑,引导采购人、代理机构和供应商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同时,总结典型案例和先进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及不足,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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