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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行业监管 净化执业环境
来源:财会事务中心   时间:2024-08-22 15:4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净化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环境,根据《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4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7月15日至8月20日,市财会事务中心采用实地检查方式,对市属6家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的59份业务报告进行了执业质量检查。

一、明确检查要求,制定检查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对本次检查工作做了周密安排:一是由市财会事务中心姚湘华、李绍新等同志带队,从市属事务所抽调业务骨干组成检查小组;二是及时下达检查文件和自查报告模板、附件要求等相关资料;三是安排检查人员参加省注协培训,统一使用省注协检查底稿及检查方案;四是重申检查工作纪律,统一检查成员的思想认识,要求在检查工作中做到认真、谨慎、客观、公正;五是检查问题把握准确,及时与事务所沟通交流,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做到检查证据充分,检查结论恰当。

二、认真准备申报资料,统筹安排检查进程

在市财会事务中心的统筹安排下,6家会计师事务所高度重视,各事务所组织业务骨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对本所涉及的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底期间出具的各类业务报告底稿进行详细的自查分析,并编制自查报告,为检查组顺利实施检查奠定了良好基础。检查组通过访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及签字注师,查阅事务所内部控制建设、业务报告底稿等方式,对事务所在执业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项目业务底稿质量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细致核查。

三、实事求是查摆问题,出具恰当检查结论

本次检查发现,部分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制度内容重复缺失,部分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执行不到位,如风险评估及内控评价工作底稿内容相对简单,没有体现风险导向审计政策。在实质性测试中,存在银行存款只取得银行对账单,普遍未实施函证程序和未获取征信报告,个别事务所实物资产监盘不到位,往来款部分未函证,也未说明未发函的理由。实施函证的,也未保留发函及收函相关凭据,现金流量表未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三级复核形式化等常见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及时与事务所沟通交流,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取得了充分的检查证据,出具了恰当的检查结论,并认真编写了检查工作底稿,保证了检查工作质量及监督提质目标落实。

四、实施整改培训,加强行业自律监管

本次检查结束后,市财会事务中心要求问题事务所进行认真整改,并写出整改报告以便复核。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培训计划,对全体事务所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助力事务所执业质量不断提升,为我市营商环境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新的财政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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