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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电子票据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全面深化我市财政电子票据改革成效,提升财政电子票据使用和监管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郑州市财政票据动态监管工作按照《方案》部署,于2025年11月底,顺利完成市本级406家预算单位及各区电子票据动态监控上线工作。
一、健全工作机制,夯实票据监管基础
根据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研究制定了《郑州市财政电子票据动态监控工作方案》,对市直各单位及各区财政票据动态监控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对监控范围和内容、监控方式和流程等方面做出了制度规范,按照全面客观,科学严谨的原则认真做好票据动态监控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监控到位
按照“谁开票谁负责,谁使用谁监管”原则,进一步压实预算单位使用电子票据的主体责任,强化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严肃性和必要性,积极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检查”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形成“问题发现—实时预警—分类处理—结果反馈”工作闭环,不断提升我市财政电子票据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坚持上下联动,实现监控一盘棋
郑州市准确把握电子票据监控工作职能定位,对上积极联系省财政厅,对下认真指导各区财政部门,积极探索信息共享、协同开展、有机贯通的工作模式,建立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及时梳理、排查、解决系统监控上线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提升电子票据监管的能力,科学推动监控工作由传统方式向预警监控、纠偏有力、跟踪反馈新模式转变,进一步提升电子票据工作效能。
下一步,郑州市将进一步加强电子票据监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业务处理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助力财政票据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