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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财政六项措施 做好“保工资 保运转 保基本民生”工作
来源:财政部网站   时间:2019-03-27 18:3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以下简称“三保”)工作作为防风险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量力而行、分级负责、严守底线”的原则,要求县市保障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部门正常运转,保障基本民生的各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9年“保工资 保运转 保基本民生”工作的通知》,逐级落实“三保”支出管理责任,全力抓实抓好,确保“三保”不出问题。

  一、科学编制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有关精神,按照“三保”的原则,根据2019年可用财力,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优先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编制平衡预算,不得留有硬缺口,严禁“三保”出现赤字预算。一是实行“零基预算”。取消项目基数的做法,每年安排预备费用于单位执行中确需的支出,执行“四重一大”制度,按规定程序报州党委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支出。二是从严支出勤俭节约。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明令禁止事项,一律不得安排预算,执行中未列入预算的项目不得支出,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调整。除政策性增长和自治州党委、政府决定事项外,一律不得追加预算。三是细化预算编制。进一步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大力压缩预留项目规模,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透明度和可执行性。代编项目必须细化到具体项目,没有落实到具体项目原则上不列入当年预算。四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保基本、保稳定、保民生、压一般”的预算编制原则,对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支出、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企业职工养老金补助支出、各类社会保险支出、其他各类人员应享受的补助支出、救济支出等给予全额安排;对教育、科技、文化、宣传、医疗卫生、基层组织、农业、环保、公安政法支出给予保障;对自治区、自治州党委政府做出的重大部署、重大项目等支出给予保障;对一般性支出大力压减。

  二、加强组织收入,确保“颗粒归仓”。加强税收收入征管,坚持依法征税。落实组织收入责任,强化财税库联合协调机制,压实收入任务和建立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严禁擅自减免税和缓税,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和收入虚收空转。深入开展调研摸底,确保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入库。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重点税种的监控,加大社会综合治税工作力度。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放管服”改革,实行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动态监控库款,落实“三保”支付。要求各县市除每月预算执行和库款旬报以外,在每月下旬对库款和支出进度进行日报,动态监控各县市库款,全程跟踪各县市工资发放等“三保”支出落实情况,对库款紧张的县市积极调度资金,确保各县市“三保”正常支付,及时落实到位。

  四、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支出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政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把每一分钱都用到刀刃上,集中有限财力办大事。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科学编制预算,对于没有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安排。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格控制追加预算事项,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

  五、加强资金统筹,盘活存量资金。一是将结余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使用结余资金安排项目支出预算,在2019年项目预算编制中,对于部门单位申报的项目支出首先通过结余资金安排,如结余资金未编入预算,将全部收回总预算。二是推进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实时监控州直各级财政专户资金,对结余资金和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一律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加快预算执行,或按规定用于其他急需领域,对于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由总预算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实行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对上年末财政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县市或部门,按照存量资金占支出的比重,压缩下年财政预算安排规模。

  六、加强绩效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完整、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推动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以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为导向决定单位资金安排。预算单位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编制绩效目标,并提交上年度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全州各级财政暂不安排或少安排预算。加强对县市专项资金的跟踪问效,下达每笔资金都要求县市报送转移支付资金跟踪反馈表,要求县市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执行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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