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广西财政将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力提效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做好稳收入促支出各项工作,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保障。
一是合理安排收支预算。指导和督促各市县围绕全区财政收支预期目标,根据本地区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合理的预期目标。一方面,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与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特别是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相适应,与实施加力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等相衔接。另一方面,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加强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着力清理规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
二是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加强对财税收入形势的分析预测,加大收入组织和运行调度,确保收入均衡入库和稳定运行。加强财税部门横向联系,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做大收入盘子。同时,下大力气提高税收占比,降低非税占比,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用足用好中央加力提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认真研究财政体制改革设计方案,积极反映广西壮族自治区个性因素、特殊情况和实际困难。
三是切实提高预算支出效率。加快预算批复进度和转移支付资金下达进度,年度预算执行中除救灾等应急支出外,减少支出追加事项。加强预算执行跟踪分析,对预算执行进度较慢的,采取收回资金、调整用途等方式,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加强财政存量资金盘活使用,对按规定应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一律收回总预算,统筹用于自治区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督促自治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执行预算前期准备,根据年度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并及时审核、拨付资金,确保各项资金按时拨付到位。认真落实《预算支出进度与转移支付挂钩办法(试行)》,强化预算执行激励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的进度和均衡度。严肃财经纪律,杜绝违规“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资金等行为。加强财政暂付性款项管理,严格规范暂付款的范围、期限和审批程序,严控暂付款增量,同时全面清理消化暂付款存量。
四是加快政府债券发行使用进度。指导和督促各市县和区直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未支出完毕的2018年政府债券资金在2019年一季度全部形成实际支出。对财政部提前下达广西壮族自治区部分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额度,督促自治区各地配合做好项目梳理和测算评估,对不积极配合或配合不力导致不能及时提供优质项目的市县,不予分配政府债券额度;政府债券发行成功后,及时转贷政府债券资金,督促各市县和区直相关部门尽快推进政府债券项目实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对支出进度偏慢或违规使用债券资金的,将减少或不安排新增政府债券额度。同时,科学合理安排专项债券地区结构和投向结构,在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的前提下,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确保用好用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