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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天津监管局:坚持“四个融合” 持续深入推进地方政府债务监管工作
来源:财政部网站   时间:2021-02-04 15:35

天津监管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对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财政部党组监管工作要求,树立全局一盘棋思想,谋划大债务监管思路,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方法,坚持“四个融合”,实施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管理,守住债务监管工作底线,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断将债务监管工作推向深入。

一、坚持债务监管与财政经济运行相融合。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不仅与地区财政运行情况息息相关,也是地方经济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天津监管局坚持将债务与财政经济运行两项监管工作相融合,以更宏观的视角开展分析。一是债券支出进度分析与“三保”缺口情况相结合。2020年疫情对经济冲击较大,区级财政收入普遍下滑,“三保”保障矛盾突出。专项债券资金在部分地区存在部分时点库款余额小于债券资金余额的情况。结合“三保”保障缺口情况,分析债券资金支付进度迟缓的原因,准确判断是项目存在的客观问题还是财政部门控制拨付进度原因。二是债务实际偿付情况与暂付款变动情况相结合。结合暂付性款项详细摸底与变动情况,对照债务实际偿付资金来源,甄别库款出借资金偿还债务的情况,开展债务监督管理。三是提出优化支出结构建议。结合债务规模、期限结构等要素,开展分析,综合研判,合理预测债务负担情况以及对支出结构的影响,提出对财政经济运行支出结构的优化建议。

二、坚持债务监管与金融监管相融合。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和疫情叠加双重影响,金融风险逐步攀升。债务的整体规模和变化情况与金融机构的风险防范密不可分。天津监管局坚持债务监管与金融监管相融合,未雨绸缪,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一是搭建金融监管机构协作平台。分别与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就天津市债务情况开展座谈交流,搭建和拓展债务数据非现场监管合作平台,共享银保监系统相关监管信息,相互借鉴监管指标评价体系,共同做好对金融机构的债务数据监督管理。二是开展金融机构与财政间数据比对。全面了解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涉及的政府债务总体情况、变动情况以及遇到的困难等,开展金融机构与财政间的非现场监管数据比对,横向掌握债务变动情况。

三、坚持债务监管与直达资金监管相融合。债券资金和直达资金在保证必要公益性项目上有着共同的目标和出发点,实际监管中部分项目也存在着使用多渠道资金现象。天津监管局坚持债务监管与直达资金监管相融合,多角度全面分析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一是关注债券项目直达资金使用情况。部分项目同时申请了债券资金和抗疫特别国债,项目实施过程中,受债券发行时间、直达资金到位时间、直达资金使用要求等因素影响,存在优先使用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现象,双向结合,有助于了解债券资金支付进度缓慢的真实原因。二是关注直达资金管理的一般债券使用情况。天津市2020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中,有6亿元一般债券采用直达资金管理模式,通过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开展分析,全面掌握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确保不遗漏。

四、坚持债务监管与核查调研相融合。债务监督管理中,天津监管局坚持债务监管与核查调研相融合。以核查发现问题,提高震慑力;以调研为载体,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推动资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一是债务专项核查精准发现问题。2020年开展3项债务专项核查工作,并对上年度核查整改及问责情况开展跟踪问效,在全市债务监管中形成较强的震慑力。二是政府债务情况核实贯穿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关注平台整体融资、债务项目实施、工程款项结付与拖欠等情况,并与系统开展比对,确保核实的债务信息准确完整。三是专项调研推动资金规范管理。对天津市自2015年以来累计发行的291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聚焦债券发行、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等环节,发现四个方面问题,提出了具有参考价值的十五条意见建议,有力提升了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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