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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后续教育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时间:2007-10-08 00:00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管理办法》和《河南省注册会计师管理办法》以及《郑州市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为加强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的后续教育,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于2007年10月13日组织后续教育学习。请各位非执业会员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后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年检不予通过,市注协收回非执会员证书,并取消会员资格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受刑事处罚;
    (3)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
    (4)无故两年不缴纳会费;
    (5)无故未完成的后续教育专业学习任务;
    (6)做出严重损害注册会计师形象的行为。
    二、年检对象
    郑州市持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非执业会员证书者;
    三、后续教育培训时间
    2007年10月13日
    四、后续教育培训携带资料
    非执业会员证书
    五、培训地址:
    河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 
    陇海路与大学路叉(西北角)慧丰大厦12楼会议室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371?67181113    13673617169


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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