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郑州市财政局网站!
关于申报2009年工业贴息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时间:2009-04-09 00:00

各县(市)、区经委、财政局,高新区、港区经发局、财政局,经开区企业服务中心、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冲击与挑战,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促进我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2009年工业贴息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工业投入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的申报
    1、申报条件:符合郑政[2006]12号文件和郑政文[2007]122号文件所规定的有关申报条件、2008年10月份以后竣工项目及2009年竣工或分期竣工的工业项目。已享受过国债、省工业调整资金及市其他各种贴息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填写《郑州市工业项目贴息补助专项资金申报表》(郑州工业信息网、郑州市财政局网站下载),一式三份报送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2)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初审后,填写意见(盖章),报郑州市经委投资与规划处。
    3、报送市经委时间:
    第一批:2009年3月30日至2009年4月3日
    第二批: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7月31日
    第三批:2009年9月21日至2009年9月30日
    4、附件要求:
    (1)、企业申请补贴报告;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年度审计报告:
    (4)、投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和项目设备购置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5)、消防、环保部门对企业项目的消防、环保评价材料;
    (6)、其他材料:钢铁、冶金、造纸、化工、印染等重污染行业项目需提供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对项目建设的环境评价报告和土地使用证;需要许可证的产品须附生产许可证或证明文件;
    (7)企业所在县(市)区财政配套贴息或补助的资金承诺。
    5、申报要求:
    (1)、各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郑政【2006】12号、14号、郑政文【2007】122号、郑政【2009】11号文件要求,准备齐备相关资料和各种附件,要求资料齐全、真实。
    (2)各县(市)、区经委(经发局、企业服务中心)、财政局要广泛宣传贴息补助政策,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前期指导和初审工作,对项目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耐心的帮助和细致的解答。
    (3)、各县(市)、区经委(经发局、企业服务中心)、财政局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
    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孙宏林、景仙凤
    联系电话:67185457、67181112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二OO九年三月二十日
郑州市经委投资与规划处                郑州市财政局企业处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