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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11年度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定于
一、参加会议人员:各县(市)区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的主管领导1名;采购办、采购中心主任各1名;各采购代理机构主管政府采购工作的总经理及项目经理各1名。
二、会议时间:
三、会议主要内容:一是典型发言;二是布置2011年度工作;三是进行工作研讨。
四、会议要求:典型发言的单位发言时间掌握在8分钟以内;工作研讨时各单位的发言时间掌握在3分钟左右,研讨内容围绕:如何规范监督管理;如何规范操作;如何提高采购效率;如何更好更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运用;怎样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怎样组织好开标评标活动等。
郑州市财政局
2011年月3日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