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容、要求深入基层村镇开展检查工作,并按照检查内容认真填写检查表和汇总表。于10月10日前将检查表和汇总表及检查总结材料上报市局会计处。
联系人:周可
联系电话:0371—67180303
附件: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检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