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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问题的公告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12-06-14 00:00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办[2012]2号)精神,现将郑州市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郑州市范围内的(不含中央和省直驻郑单位)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1]15号)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会计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2、会计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3、会计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9年,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4、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或专业,但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7年,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破格申报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较同等学历正常申报人员增加2年,本科学历以下破格申报人员须毕业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
  (申报评审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工商管理等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审计师和财政、税收专业的经济师;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审报当年年底,参加工作后取得非全日制后学历的人员,其取得学历前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
  二、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
  考生报名时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址:http//kzp.mof.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破格申报的人员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
  郑州市的考生(不含巩义市,巩义市的考生到巩义市财政局报名)可到郑州市财政局办事大厅进行报名审核;有主管单位的,原则上由单位统一组织。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8日至6月30日。
  四、报名审核时间
  郑州市及巩义市审核时间:2012年6月20日至7月5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逾期不予办理(星期六、星期日正常办公)。
  五、报名审核地点
  郑州市财政局办事大厅(郑州市兴华南街与政通路交叉口东50米)。
  巩义市财政局(巩义市新华路85号)
  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2、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上午8:30—12:00,共计210分钟。
  七、咨询电话:郑州市:67180303。
         巩义市:64350110
  八、考试教材:考生网上报名时征订。
                                        


                     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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