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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工业处   时间:2012-09-19 00:00

郑中小企联〔2012〕8号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经济发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财政局:
  为促进全市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郑政〔2011〕106号)和《郑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郑财办工〔2011〕15号)文件要求,为方便企业申报,使财政资金早下达、早使用、早见效,现就做好2012年市级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帮助企业快速成长发展等。
  (二)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二、资金支持方式
  支持中小微企业采取无偿补助、贴息方式,重点向小微企业倾斜,支持小微企业资金比例占资金总量的60%。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专项资金的中小微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郑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一)中型企业
  1、郑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 (复印件);
  4、企业上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5、企业上年度审计报告(带验证码);
  6、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概况、企业基本情况、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资金构成、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项目实施进度计划、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7、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8、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项目投资下限1000万元;
  9、符合消防、环保要求的证明;
  10、申请项目投资补助提供已投入资金证明的明细表和发票、合同及付款证明复印件;申请贷款贴息提供贷款合同、进帐凭证、结息单。
  (二)小型微型企业
  1、郑州市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3、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4、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上年度财务报表;
  6、2011年全年国税、地税纳税额凭证;
  7、其他材料
  申报企业按照以上顺序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以便审核。
  四、项目申报
  (一)从中国中小企业郑州网(zz.smehen.gov.cn)或郑州市财政局网(www.zzcz.gov.cn)下载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相关表格,认真填写、准备有关资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每个项目材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图象清淅。
  (二)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按照本文件通知精神和《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初审工作,并以正式文件上报初审报告,连同企业的项目申报资料、汇总表(一式2份)加盖单位印章,分别同时报送市中小企业服务局1份、市财政局1份。
  (三)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保存企业项目申报提供的全部资料,以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促检查。
  (四)县(市)区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 10月12日,超过规定时限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2011年、2012年已获得省、市财政扶持的企业或项目,该专项资金不予以支持。
  (六)未纳入省财政经济效益月报或已纳入未按时上报报表的企业,该专项资金不予以支持。
  (七)2012年已下达的财政奖励、补助资金,截止9月底未将资金下达到项目单位的县(市)区,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八)各县(市)区申报企业数量中型2个,小型微型4个,超出无效。
  五、项目评审
  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财政局对县(市)区上报的初审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联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共同研究确定资助的企业,将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照相关程序报市政府批准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六、认真做好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郑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查资料,确保申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认真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联系人: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刘  林   67171606
                张锋华
      市财政局           李培武   67181107

  附件:1、郑州市2012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项目汇总表
     2、项目投资发票(合同)明细表。


郑州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郑州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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