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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干教中心   时间:2012-12-24 00:00

郑财办干教〔2012〕4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全面总结2012年全市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促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形成省、市、县三级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考评工作的通知》(豫财干教〔2012〕35号)要求,决定开展2012年度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依据
  本次评奖依据《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考评办法》(附件1)。
  二、内容要求
  全面总结本地区2012年度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同时在自评报告中要着重说明本地区本年度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要求,以及结合地方实际开展的具有独创或原创特色的工作。
  三、材料构成
  (一)自评报告、本通知附件3-11、有关证明材料。自评报告要按照考核项目的19项内容逐项撰写,并逐项自评打分。要求文字简练、实事求是。
  (二)培训班档案只需报送一个培训班的完整资料。
  四、体例规范
  报送的考评材料应按照考核项目的顺序编上目录和页码,用A4纸装订成册。全部材料共分三册,第一册装订自评报告和本通知附件3-11;第二册装订本年度制定或修订的归口管理文件;第三册装订其它培训资料(此部分培训资料要深入结合自评报告,充分说明各项考核项目)。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县(市)区财政部门高度重视考评工作,充分准备参评材料,组织好自评,并按要求报送考评材料。
  (二)请于2013年1月5日(以签收或寄出日期为准)前,将评奖材料报送(邮寄)局办事大厅1号柜(地址:二七区兴华南街39号,市财政局大楼北侧,邮编450053)或干部教育中心综合科(地址:管城回族区商城东里1号院,邮编:450004)。另请将自评报告、附件3-11电子版发送到zcjyzhk@126.com,并注明“xx市(县、区)参评附件”。
  (三)联系人:刘洪波,电话:55905761。

附件:

1、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办法
2、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考核标准
3、全市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自评报告表
4、管理机构概况表
5、本系统组织培训人员情况统计表
6、本系统财政干部参加培训情况统计表
7、本级财政部门组织培训班次情况统计表
8、培训制度一览表
9、优秀师资情况统计表
10、培训基地情况统计表
11、培训班使用培训教材情况统计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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