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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13年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通知
来源:工业处   时间:2013-08-01 00:00

郑工信〔2013〕124号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企服中心、航空港区(综保区)经发局、郑东新区经发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两化融合”,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郑政〔2010〕10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郑政〔2013〕2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0〕65号),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第三批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确定的十六个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中尚未建设的十一个平台。即:汽车及零部件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装备制造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电子信息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食品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耐材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新材料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生物及医药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商贸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农产品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农资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文化创意行业电子商务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郑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在我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
  (二)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息化基础,资源配置能满足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的需要;
  (三)申报项目有详细的资金概算和确定的资金来源,能够在两年内建设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营;
  (四)申报项目有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功能齐全,模式合理,符合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的要求;
  (五)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三、申报资料
  (一)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表;
  (二)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四)企业2012年、2011年度审计报告;
  (五)承诺书。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一式六份经所属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盖章后,于8月30日前报送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处(含电子版)。
有关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编写要求和样式等,请参照附件或到郑州工业信息网(www.zzgy.gov.cn)下载。
  (二)每个申报单位申报的服务平台数量不超过2项。
  (三)申请企业必须按要求如实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承诺书,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如企业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申报此项及其他项目。
  五、审核确定
  由市工信委负责,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企业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筛选确定第三批启动建设的电子商务行业服务平台和承建单位,备案后进入郑州市电子商务行业服务平台项目库。
  六、项目资助
  项目建成(建设期不超过两年)后,由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平台建设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每个平台资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委  万淑芳   67183365
         市财政局  李培武   67181107

  附件:1. 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申报表
     2.郑州市电子商务服务平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
     3.承诺书


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郑州市财政局
                  2013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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