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办购〔2009〕13号
关于开展郑州市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
定点服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依据《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经研究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定于
附件一:郑州市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方案
附件二:郑州市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自查表(一)
附件三:郑州市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自查表(二)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监察局 郑州市审计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郑州市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
专项检查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现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
此次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是:广泛开展对郑州市本级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以下简称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的检查,摸清和掌握协议及定点单位在服务期内履约情况,重点查找其在服务期内的产品(服务)价格、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检查,促使协议及定点单位自觉增强诚信意识,建立健全内部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郑州市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协议定点项目)的中标单位在服务期限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服务承诺的情况,包括以下八个类别:
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办公家具协议供货;办公用纸协议供货;空调设备协议供货;公务用车维修定点单位;公务用车保险定点单位;公务印刷定点单位;市级会议和接待定点单位。
三、专项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共同成立郑州市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工作组,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专项检查的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
(一)自查阶段(
1.上半年各协议及定点单位与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情况;
2.协议及定点项目中标承诺的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包括价格、服务承诺);
3.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4.是否存在为采购单位多开发票、为非协议及定点单位代开发票等情况;
5.是否存在通过变通途径为采购人提供非协议供货产品;
6.是否存在向采购人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7.是否存在未经允许擅自制作宣传、悬挂、张贴协议及定点项目标牌的行为;
8.协议及定点项目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建立政府采购业务档案,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包括:业务清单、往来单据、发票存根联、收费明细表等;
9.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派专人跟踪用户使用情况;
10.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主要包括联系人员变动时是否向管理部门及时报告、政府采购业务月报报送是否及时等情况;
11.配合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的执行情况;
12.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各监督部门检查的执行情况;
13.其他有关情况。
协议及定点单位自查工作结束后,应当对本单位自查情况归纳整理,查找问题根源,填写自查表(见附件二、三),形成自查报告。自查表及自查报告于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11至23日)。为了保证专项检查工作质量,市专项检查工作组要集中力量对规模大、项目多的供应商和采购人反映有问题的供应商的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市专项检查工作组根据自查情况确定重点检查范围,重点检查面原则上不低于20%。重点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要根据重点检查情况写出检查意见和处理建议上报专项检查工作组。
(三)整改提高阶段(8月24至31日)。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结合自查和重点检查阶段中暴露出的问题,以及重点检查意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情况要以书面形式报市专项检查工作组。整改措施不力,效果不好的,市专项检查工作组将督促其重新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五、专项检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协议及定点单位要根据《检查方案》的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定专职工作人员,配合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做好检查资料的准备和相关检查资料报送工作。严格按照通知中的时间要求提交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报告,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自查报告的单位,将被直接列入重点检查单位名单;未按照要求时间提交整改措施报告,将视情暂停或取消其协议及定点单位资格。
(二)精心组织。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在积极做好自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配合检查小组工作,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服务期内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查找问题不隐瞒、不护短。对在重点抽查阶段发现的问题而在自查报告未反映的问题,检查组按照《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从严从重查处。
(三)突出整改。各协议及定点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切实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同时,要通过专项检查,进一步完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采购程序,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依法行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在专项检查工作过程中,要依法检查,准确运用法律和政策,严格履行查办程序,排除干扰,秉公办事,防止检查工作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格。
(五)加强协调配合。市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专项检查过程中要协调配合,相互沟通,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合力,确保此次专项检查工作达到预期目的。
六、专项检查工作纪律
参加专项检查的工作纪律:被查单位不得宴请检查人员;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安排检查人员到娱乐场所或旅游景点活动等。若有违反者,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检查工作结束后,被查单位要将检查组在检查期间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填写《检查组人员工作纪律反馈意见书》并加盖公章,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到市专项检查工作组(市财政局512室)。
联 系 人: 苏志浩 张玉霞
联系电话: 67180158 67180512
附件二:
郑州市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自查表(一)
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名称:
序 号 | 采购人名称 | 产品(服务)项目名称 | 媒体报价 或市场价 | 投标承诺价 或优惠率% | 实际供货或(服务)价 |
1 | | | | | |
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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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 | | | |
1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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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 | | | |
19 | | | | | |
20 | | | | | |
合 计 金 额 | |
说明:
(1)此表填写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上半年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业务情况;
(2)此表可以续页。
附件三:
郑州市2009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自查表(二)
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名称:
自查内容 | 自查存在的问题 |
1.协议及定点项目中标承诺的执行情况,是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包括价格、服务承诺) | |
2.是否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和合同承诺的质量标准,以次充好,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 |
3.是否存在为采购单位多开发票、为非协议及定点单位代开发票等情况 | |
4.是否存在通过变通途径为采购人提供非协议供货产品 | |
5.是否存在向采购人送礼、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 | |
6.是否存在未经允许擅自制作宣传、悬挂、张贴协议及定点项目标牌的行为 | |
7.协议及定点项目是否有专人负责,并建立政府采购业务档案,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包括:业务清单、往来单据、发票复印件、收费明细等 | |
8.做好售后服务工作,设置专职部门、派专人跟踪用户使用情况 | |
9.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报告制度,主要包括联系人员变动时是否向管理部门及时报告、政府采购业务月报报送是否及时等情况 | |
10.配合政府采购电子化实施的执行情况 | |
11.接受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及各监督部门检查的情况 | |
12.其他有关情况 | |
说明: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表格中填写不下可续页。
主题词:协议供货 定点服务 检查 通知
郑州市财政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