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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郑州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来源:采购办   时间:2020-12-31 17:13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郑州市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总体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总要求,按照“先预算、再执行,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严格预算执行,规范操作流程,强化监管力度,提升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实施725项金额341600万元,实际实施采购725项金额320632万元,节约资金20968万元,平均节约率为6.13%。政策功能得到充分发挥,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2020年全市营商环境评比中,郑州市财政局获得市直单位第一的好成绩。

一、精细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

(一)总体结构情况

2020年,市本级政府实际采购额320632万元,较2019年397259万元略有下降,货物、服务、工程类项目采购规模分别为127623万元、165539万元、27470万元,占市本级采购额的比重分别为39.80%、51.63%、8.57%。采购规模下降原因主要是,本市政府采购管理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提质增效,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2020年起郑州市本级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从2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导致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项目减少。


(二)行业分类情况

按照市本级采购人行业分类,教育事业系统规模排名第1位,为100002万元,占市本级规模的31.19%。农业、社保、行政管理及公检法司、经建、服务业、资源、企业、科技文化、城建等部门采购规模分别为10572万元、32465万元、36077万元、30319万元、10019万元、40012万元、996万元、21871万元、38299万元,分别占市本级采购规模的3.30%、10.13%、11.25%、9.46%、3.12%、12.48%、0.31%、6.82%、11.94%。

 

(三)采购方式及节资情况

2020年,市本级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项目475项172999万元,分别为采购总项目数725项的65.62%,为总采购额320632万元的53.95%,是最主要的采购方式。选取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采购规模分别为8项918万元、22项4007万元、27项98223万元、193项44485万元。


2020年,本市本级公开招标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83831万元、节约资金10832万元,询价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145万元、节约资金227万元,竞争性谈判项目的预算金额为4178万元、节约资金171万元,单一来源项目的预算金额为106531万元、节约资金8308万元,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预算金额为45915万元、节约资金1430万元,预算金额的节约率分别为 5.89%、19.83%、4.09%、7.80%、3.11%。综上,市本级所有项目平均节约率为6.13%。   

 

二、多措并举,提升预算执行规范程度

(一)着力压实监管责任

印发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一系列通知文件,形成指导全局、协同推进的政策体系。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指导采购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决策和管控机制,严格按照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含追加预算)确定的项目、用途进行支付,必须要素齐全、专款专用,并将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财务考核,加强督导落实。压实管理责任。印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操作规程》,财政部门按照操作规程处理投诉等法定事项。主要围绕政府采购投诉案件的接收→审查→受理→调查→处理→文书签收与送达等六个主要环节的具体事项进行规范,明确了各环节要求和注意事项。压实机构责任。加强对市公共交易中心执法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政府采购活动中违法失信代理机构一旦发现严肃处理,对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的行为予以公开曝光。压实诚信责任。出台我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了政府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禁出现的五大方面64项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围绕推进信用监管、评价结果应用、信用修复机制、信用产品使用等方面内容,列明政府采购主体一般失信行为21项、严重失信行为33项。制定政府采购主体信用评价规则,对采购主体实行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评价,公布政府采购“红名单”“黑名单”,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二)着力持续提质增效

从采购立项、计划申报、招标评标、支付备案等各个关节,压时限、简材料、优流程,取得了良好成效。简政放权增效率。“十三五”期间,郑州市市直单位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由2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由100万元提高到400万元,采购便利化程度继续提高。线上审批简流程。全面取消政府采购业务纸质材料报送,100%线上审批;取消非必要审批环节,审核周期缩减40%以上;采购人根据需求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严格执行法定采购流程,实现“人为设槛”零发生。意向公开更透明。2020年7月1日起,我市市直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试点公开采购意向,必须在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公开项目采购意向,为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做好应标准备提供充足时间。限期支付疏痛点。建立限时支付制度,要求采购人压缩履约验收时限,提前支付合同资金,不得以种种理由、借口拖延付款。应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10%-30%的预付款,在供应商提供预付款保函的前提下,可最多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降低供应商资金占用成本,缓解资金流动压力。

(三)着力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强化预算编制约束力度,要求采购人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专门为中小企业预留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比例不低于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20%。

从2020年市本级政府采购中标主体来看,中小微型企业合同金额239056万元,占合同总额的74.55%;大型企业合同金额81576万元,占合同总额的25.45%。通过预留份额、联合体投标、合同分包、价格扣除等多种措施,有效保障中小企业降负减压,体现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

 

(四)着力发挥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是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中的重要环节,采购工作与财政核心业务高度融合,扎实落实“六稳”“六保”任务。大力推进合同融资业务。搭建“银企”对接平台,中标(成交)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即可进行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现已通过郑州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累计为190家中小微企业提供5.1亿元融资支持,其中2020年市本级完成合同融资业务25笔总金额3564万元。降低制度性交易费用。全面实现电子化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2019年8月以来,免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者降低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比例,累计为7230家投标供应商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8.2亿元。消费采购助脱贫。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向郑州市重点预算单位发放了《“832平台消费扶贫"倡议书》,倡议全市各单位“以购代捐、以买代帮”,优先采购“832平台”的扶贫产品,助力脱贫攻坚决战决胜,2020年全市累计在“扶贫832平台”完成采购1800万元。

(五)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以完善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功能为抓手,加快实现政府采购事项全流程“一网通办、一次办成”。网上采购全面覆盖。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面实现互联互通,完成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三个公开”,便捷度和透明度大幅提升。采购服务加星升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与郑州市政务服务网深度融合,“一网通办”全流程办结投诉预审、咨询回复和处理决定,服务星级由2星级升至4星级、接收投诉案件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至1个工作日。针对“疫情”创新监管模式。3月份,采用“不见面”线上提交资料、在线审核方式,核增402名新入库政府采购评审专家。12月份,组织3000多名有意向加入河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郑州分库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考试,加强专家队伍管理,持续优化郑州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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