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延期考试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会〔2022〕33号)要求,结合郑州考区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郑州考区已于9月3日-5日完成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同时,鉴于郑州市当前新冠疫情形势复杂,经研究,决定不再安排延考。部分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正常参加9月3日-5日考试的考生,可于2022年10月24日至11月6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如未注册,须先完成注册),上传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办理退费申请,经审核通过后予以退费,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需及时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受理。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退费申请的,视为正常缺考,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不再延长。
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符合退费及保留成绩条件的考生,在申请时应上传个人原因说明和本人2022年9月3日至5日不能参加考试的如下证明材料之一:
1.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健康码”红码或黄码截图(时间为9月3日至5日),截图应清晰完整。
2.包括但不限于居住地所在社区(街道或村委)、疾控部门出具的考生于考试日处于管控隔离状态的证明材料(须注明考生本人身份信息及管控起止日期,加盖社区或疾控等部门公章)。
3.其他足以证明考生本人被封控或被隔离等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一)因疫情防控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考生,应按规定填写、仔细核对,提交真实有效的申请信息,包括如实提交本人因疫情红黄码、封控、隔离相关佐证材料。如发现提交虚假材料,将依法依规取消退费并取消保留成绩资格,纳入考生个人会计诚信档案管理。
(二)具体退费方式、退费时间等,待上级确定后另行通知。
(三)对于没有按照郑州考区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或个人原因未进入考场考试的考生,不能退费及保留成绩;已经参加过9月3日-5日郑州考区考试的考生,不可申请退费及保留成绩。
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