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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现场提交资料及交费的通知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3-11-09 14:53

郑州市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申报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现场提交资料及交费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提交资料及交费要求

1.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完成且申请状态显示为“评审中”后,自行打印本人申请状态“评审中”网页,同时将盖章后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三份(每份为一张A3纸,页面顺序详见文末编码示意图。负责人签字处由负责人签字或加盖人名章,公章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报送到郑州市财政局并现场交费。根据豫政〔2008〕5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标准为每人260元。

2.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豫财会〔2020〕13号)规定,在我省申报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须完成会计人员网上信息采集。信息采集网址为“河南省会计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czt.henan.gov.cn/ztzl/kj/。

3.其他事项按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度会计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二、现场提交资料及交费时间

时间:2023年11月15日—20日期间,上午9 :00-11:30、下午14:30-17:00。

请遵守工作时间安排,尽量避开高峰时段。

过期未缴,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三、现场提交资料及交费地点

地点:郑州市二七区兴华南街39号市财政局会计处303房间。

咨询电话:0371—67180303。

郑州市(含港区)申报人员按照本通知报送材料。省直单位申报人员请将有关材料报送到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如有疑问可咨询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附件: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页面编码示意图

                            2023年11月9日

附件: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评审表》页面编码示意图

(正面)

图片1.jpg

(反面)

图片3.jpg

*注:使用A3纸双面打印,每份评审表为一张A3纸,本示意图以2021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为例,仅代表编码顺序示意,具体表格内容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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