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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郑财监〔2024〕15号)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郑州市森林资源事务中心、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郑州市对外开放服务中心、郑州市军粮供应服务中心
二、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被检查单位2023年会计信息质量,具体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费用、预决算管理、会计基础等。必要时可追溯到以前年度或相关单位。
三、检查情况
检查结果表明:被检查单位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符合相关的财务规则和会计制度,较好地遵守了有关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有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和改进。如: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未有效执行;原始凭证不完整不规范等。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市财政局依法要求单位进行整改。
特此公告。
郑州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