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郑州考区合格人员资格证书领取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在郑州参加202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的人员(含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在郑州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还未领取证书的人员)。
二、领证时间、地点
集中领证时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30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到通过最后一科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时选择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证书自考试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请大家严格按照领取时间的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
证书管理号第12至15位,为领取地的区、市、县财政局代码。如XXXXXXXXXXX0152XXXXX,领取地点为二七区财政局。各区、市、县财政局代码及领取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证书管理号查询方法:登录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输入考生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
三、领取方式
中级资格证书发放按照2023年度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报考条件,由各县(市)区财政局分别对成绩合格人员进行复核,经确认后符合报考条件且提供材料齐全的,由考生在《2023年郑州市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登记表》签字,同时各县(市)区财政局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及时登记证书发放信息,确保证书发放线上线下数据统一。考生需携带以下相关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
(二)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三)本人符合报考条件的职称证书原件(仅限以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作为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
(四)委托他人领取者,还应同时交验代办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五)报考时所需的其他相关资料等。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领取证书时请遵守当地工作时间安排,尽量避开高峰时段。
2024年2月26日
各县(市)区财政局代码及联系电话、领取地点
报名点名称 | 代码 | 联系电话 | 领取地点 |
二七区财政局 | 0152 | 68810852 | 二七区政通路和齐礼阎路交叉口西北角三楼 |
管城区财政局 | 0153 | 66368880 | 管城区商城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 |
金水区财政局 | 0154 | 63020025 | 金水区三全路香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一楼发证窗口 |
高新区财政局 | 0155 | 67989887 | 高新区国槐街6号管委会南三楼财政金融局 |
经开区财政局 | 0156 | 66781972 | 航海东路第八大街中信广场5楼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1522房间 |
惠济区财政局 | 0157 | 63687653 | 惠济区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惠济区政务服务中心 |
航空港区财政局 | 0158 | 86199569 | 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A1楼510 |
上街区财政局 | 0159 | 68115083 | 上街区金华路连心街1号院上街区财政局三楼306室 |
新密市财政局 | 0160 | 69822817 | 新密市东大街405号 |
新郑市财政局 | 0161 | 62691327 | 新郑市中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华夏国际商务中心811室 |
荥阳市财政局 | 0162 | 64668037 | 荥阳市福民路23号4楼426 |
中牟县财政局 | 0163 |
62160512 | 中牟县商都大道399号中牟县财政局4楼410房间 |
登封市财政局 | 0164 | 62877577 | 登封市颍河路中禾商务广场A座1609室 |
巩义市财政局 | 0165 | 64350110 | 巩义市新华路85号 |
郑东新区财政局 | 0166 | 67179485 | 能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
中原区财政局 | 0167 | 86105710 | 中原区宏河路与桐柏路交叉口税务大厅二楼西217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