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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须知
来源:会计处   时间:2024-06-18 08:49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2023]2号)安排,2024年度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以下简称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6月18日开始,现就报名操作相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关于报名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审核的方式。多数考生要进行新用户注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报名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2日,通过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报名。报名统一在7月2日12:00截止,缴费统一在7月2日18:00截止。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4年9月1日00:00至9月6日23:59。

二、关于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已在郑州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本通知所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依法合规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在郑州市合法就业或求学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具备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关于会计信息采集和变更

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将调用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信息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校验,未完成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将影响正常报名。

(一)符合报名条件考生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czt.henan.gov.cn/ztzl/kj/)点击“信息采集”进行信息采集或信息变更。

(二)符合报名条件但因个人信息未更新造成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按照报名网页提示,登录个人会计信息系统填报或变更相关信息。

(三)已在省外完成信息采集将在郑州市报名的考生,为避免影响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名,请尽快将会计人员信息调转至郑州市。

四、关于外籍人员报考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规定

(一)报名条件。在境内合法工作和居留的外籍人员开放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与境内考生实行统一的考试制度。

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籍人员在郑州市报名的,应先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完成注册。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二)现场报名地点。在6月19日至7月1日工作日期间,携带个人标准证件照电子版到郑州市财政局303房间(地址:二七区兴华南街39号),进行现场审核办理。

联系电话:0371-67180303。

(三)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外籍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身份证明包括有效护照等。报名条件中有学历、学位和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规定的,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会计从业经历,可计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

五、关于《财务管理》科目免试申请

(一)申请科目免试资格条件。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内会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博士专业学位的人员,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可免试《财务管理》科目。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按照属地原则,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本人填写的《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附件1)等材料。申请免试科目不允许代办,考生本人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经查实后,取消免试科目申请,撤销已取得的资格证书。

(三)申请科目免试的流程和时间。符合条件的人员于6月19日至7月1日工作日期间,携带上述申请材料到信息采集个人归属地报名点(附件2)完成现场审核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建议于6月28日前完成免试申请,如审核后不符合免试条件,仍有时间进行网上正常报名。

(四)网上报名。申请免试科目审核成功的考生,在选择报考科目时,请勿勾选《财务管理》科目,若勾选并已缴费,所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其他考试报名程序,请登录河南省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s://czt.henan.gov.cn/ztzl/kj/)查阅《关于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河南考区)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在公布的报名日期内,完成考试报名的确认及付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二)网上付费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支付报名费;报考人员选择一种付费方式,避免重复付费。网上付费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考生不能办理退费申请;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确认本人的报名状态。

(三)因郑州市机位资源分布不均衡,部分报考人员存在跨区考试情况,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能再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时认真对照报名条件签署电子承诺书。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五)考试结束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用技术手段并组织专家进行雷同答卷的甄别和判定,对认定为雷同答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作弊的按相关规定追加处理。

附件1:《2024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免试科目申请表》

附件2:郑州市会计中级资格考试各报名点财政局咨询电话及申请免试审核地址

    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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