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有关要求,现就郑州市领取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在郑州考区参加202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符合考试各项规定的人员。
二、证书领取时间、地点
集中领证时间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8月25日(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工作时间。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到通过最后一科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报考时选择的县(市)区会计管理机构领取证书。
证书管理号第12至15位,为领取地的县(市)区财政局代码。如XXXXXXXXXXX0165XXXXX,领取地点为巩义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财政局代码及领取地点、联系电话详见附件。
证书管理号查询方法:登录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考试合格信息查询栏目,输入考生相关信息后,即可查询。
三、证书领取方式
考生本人携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本人身份证原件、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非全日制学历应同时提供第一学历证书以及符合报考条件的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原件(仅限以经济师、统计师、审计师作为报名条件的合格人员)等,到证书领取地点进行信息复核,确认后在《2024年郑州市中级会计资格证书领取登记表》签字领取。如委托他人代领,还需提供考生本人和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代领证书委托书》。《代领证书委托书》包含双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事项等内容,委托双方须在委托书上手写签名。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对弄虚作假获得证书的,取消考试成绩和专业技术资格。
四、其他要求
(一)证书发放是会计管理的一项日常工作,请考生尽量错峰领取,听从发放点工作人员安排,有序领取证书。
(二)还未领取2019年及之后考取的初、中级资格证书,在本次证书发放期间仍可领取,原领证要求不变。
(三)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会计资格证书发证机关最长保存期限为5年,超出保管期限未领取的登记造册后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销毁。请大家严格按照领取时间的要求,及时领取资格证书。
2025年2月24日
各县(市)区财政局代码及联系电话、领取地点
报名点名称 | 代码 | 联系电话 | 领取地点 |
二七区财政局 | 0152 | 68810852 | 二七区政通路和齐礼阎路交叉口西北角二七区财政局326室 |
管城区财政局 | 0153 | 66368880 | 管城区商城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C区 |
金水区财政局 | 0154 | 63020025 | 金水区三全路与香山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一楼发证窗口 |
高新区财政局 | 0155 | 67989887 | 高新区国槐街6号管委会南三楼财政金融局 |
经开区财政局 | 0156 | 66781972 | 航海东路第八大街中信广场5楼经开区管委会财政局1522房间 |
惠济区财政局 | 0157 | 63687653 | 惠济区天河路与新城路交叉口向东200米惠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1号领证窗口 |
航空港区财政局 | 0158 | 86199569 | 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A1楼 510 |
上街区财政局 | 0159 | 68115083 | 上街区金华路连心街1号院上街区财政局三楼306室 |
新密市财政局 | 0160 | 60885096 | 新密市西大街政务中心东厅三楼7号窗口 |
新郑市财政局 | 0161 | 62691327 | 新郑市中华路与中兴路交叉口华夏国际商务中心811室 |
荥阳市财政局 | 0162 | 64668037 | 荥阳市福民路23号4楼426室 |
中牟县财政局 | 0163 | 62160512 | 中牟县商都大道399号中牟县财政局410室 |
登封市财政局 | 0164 | 62877577 | 登封市颍河路中禾商务广场A座1609室 |
巩义市财政局 | 0165 | 64350110 | 巩义市新华路85号508室 |
郑东新区财政局 | 0166 | 67179485 | 郑东新区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郑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
中原区财政局 | 0167 | 86105710 | 中原区桐柏路与宏河路交叉口国税大厅2楼217房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