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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PPP项目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7-22 00:00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城市用水量的不断增加,污水排放量也不断增加。尤其是近年来随着郑州市对常西湖地区综合整治力度的加大,西部区域污水量和污泥量增长明显,处理能力明显不足。为解决郑州市中心城区西部区域污水排放和污泥治理问题,提升郑州市城市的水环境质量,减轻城市水体和淮河流域的污染,改善郑州市的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及健康水平,全面实现郑州市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污泥安全妥善处理处置的目标,按照审批通过的《郑州市排水工程规划》,市政府决定建设双桥污水处理厂工程。
本项目已纳入国务院批复的《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同时列为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2015年开工建设。
(二)工程概况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远期规模为城市污水60万吨/日,污泥处置规模800吨/日。其中,本项目(一期)污水处理建设规模为20万吨/日,污水处理系统采用“A2O+高效沉淀+V型滤池+紫外线消毒”工艺。污泥处理规模600吨/日,采用高温好氧发酵工艺。再生水规模20万吨/日,采用“臭氧氧化+二氧化氯消毒”工艺。设计配套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干管8.96公里,配套再生水管道9.95公里。
 

双桥污水厂用地规划图

项目服务范围是南水北调总干渠以北、连霍高速以南、S232以东,贾鲁河以西区域,同时还承担中原区须水镇、惠济区古荥片区的污水排放任务,服务面积约233平方公里。项目建设投运后,预计每年削减COD3 6500吨、BOD5 17520吨、NH3—N 2920吨,将大大降低城市污水对环境的污染程度,发挥巨大环境效益。
(三)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1.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2011年6月取得立项批复(郑发改城市﹝2011﹞475号);
2.2012年8月取得节能评估审查意见(郑发改能评﹝2012﹞495号);
3.2013年8月完成项目建设用地预审(郑国土资函﹝2013﹞306号);
4.2013年9月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豫环审﹝2013﹞396号);
5.2013年12月郑州市发展改革委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郑发改城市﹝2013﹞876号);
6.2014年11月项目取得初步设计批复(郑发改设计﹝2014﹞595号)。
项目前期手续基本全部完成,下步将进行土地征收和建设用地审批工作,年内将启动建设。
二、项目的实施机构
为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郑州市政府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PPP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暂定为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和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实施机构的最终确定以经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项目合同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谈判与合同签署、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社会投资者(合作企业),并由政府指定的行业运营公司和社会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更新和运营等相关事宜。其中,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20万吨/日,污泥处理规模600吨/日,再生水厂规模为20万吨/日,配套污水处理厂进厂污水干管8.96公里,配套再生水管道9.95公里。
本项目拟综合评估社会投资者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并主要借助其以下优势:一是资金优势。通过社会资本的融资优势,引入更具竞争力的低成本资金,形成可持续的资金投入机制,降低政府建设期财政负担,也可减轻运营期的财政支出。二是经验优势。通过竞争方式引入具备先进技术设备和经验的社会投资者,建立现代化和市场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实现项目建设和运行的成本控制,保证生产正常有序,消除潜在环境风险和社会风险,保障国家和投资各方利益。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由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暂定为BOO(建设—拥有—运营)或BOT(建设—运营—移交),即:
1.实施机构依法定程序选取优秀的社会资本,与其签订相关PPP协议,由社会资本和政府选定的行业运营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资本金由社会投资人和政府选定的行业运营公司按投资比例注入,注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其余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解决。
2.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若运作模式为BOT,则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需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3.项目建设和运营需在社会、安全方面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项目公司初步拟定由社会资本控股。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工程项目可研、初设等相关文件,本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一)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总概算为171288万元,其中工程费126158万元(厂区工程费101984万元,厂外配套管网24174万元)。其他费用38218万元(含征地费9604.22万元、耕地开垦费8100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6628.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04.4万元等),预备费6912万元。
(二)建设期
本项目计划2015年开工建设,建设工期24个月。
(三)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暂定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建设期)。
(四)污水厂出水排放标准
项目正常运行后,污水厂出水排放指标中COD≤40毫克/升、氨氮≤3毫克/升,其余指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五)再生水厂出水排放标准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项号
参数
单位
出水水质
1
化学需氧量(CODcr)
mg/l
≤40
2
生物需氧量(BOD5)
mg/l
≤10
3
悬浮物(SS)
mg/l
≤10
4
总氮
mg/l
≤15
5
氨氮(NH4+—N)
mg/l
≤3
6
总磷
mg/l
≤0.5
7
粪大肠杆菌群数
个/l
≤1000
8
色度
TCU
≤10


(一)选址
项目选址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索须河南、京广铁路西、西三环北延长线东、开元路北,2011年10月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郑规选字第410100201111111号)。项目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市政府规划联审联批会审查,近期将予以批复。
(二)占地面积
郑州市双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共占用惠济区老鸦陈街道办事处师家河村和双桥村集体土地480.3亩。
(三)征地拆迁
本项目总投资包含征地拆迁费用,但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负责。
(四)土地获得方式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国有土地划拨方式取得双桥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土地使用权后,免费提供给项目公司使用。免费提供年限应以批准的特许经营期年限为准。如特许期延长,则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将相应协调安排延长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期限。
在特许经营期间,项目公司有权为本项目之目的合法使用该场地土地。但项目公司仅能将该土地用于本项目下的特许经营,不得将该等土地全部或部分用于本项目下特许经营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和用途。
七、投资回报方式
鉴于目前污水处理项目投资回报方式基本成熟可靠,本项目社会资本取得投资的回报,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费用以及再生水后期市场化的收益。
八、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
政府将为该项目提供资金支持,包括提供相应的财政补贴资金,支付合理的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费用并确保该笔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特许经营期内,当动力费、人工费、材料费等经营成本或当地政府公布的CPI指数发生变动时(需达到一定幅度或在一定年限内)或项目公司承担的税费发生变化且项目公司实际缴纳时,启动调价。因法律政策要求提高污水和污泥处理标准,项目公司为此要投入技改资金时,实际技改资金核实折算调整污水和污泥处理处置补贴费价格。
政府将提供政策配套安排,简化办理项目土地、规划等各项手续,减少建设水、电、气、路等配套设施时的政府审批流程,提供服务保障,落实各项配套设施。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阳
联系电话:15093085252,0371-63985297
联系邮箱:zhjhc2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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