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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PPP项目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7-22 00:00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实施背景
随着机动车辆的不断增加,地面交通的压力越来越大,郑州市现有快速路体系已不能满足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市区缺乏东西、南北贯通的大容量快速通道。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是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将拉动投资、出行、消费等一系列相关产业的前进和发展。合理的路网结构,尤其是高效率的快速路系统,将增加区域间交流沟通的便捷性,显著降低运输成本,明显提高社会各行业的交流效率,从根本上促进全社会的财富运转和增加。
三环线快速系统的建成,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之前交通系统的沉重压力,对促进区域内外各行业间的交流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三)工程概况
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郑州三环快速路项目”)全长44公里。三环快速化工程分四个方向,即郑州北三环、西三环、南三环和中州大道合围。规划采用“高架+地面”的交通组织形式,其中高架桥总长26.9公里,设计双向6车道。其中地面交通时速50公里,高架时速80公里。本次拟将已建成的北三环1、2、3段和西三环1、2段路段合计17.9公里以PPP模式运作。

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化工程

(四)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目前,项目路段已建成通车。
二、项目的实施机构
为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郑州市政府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PPP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暂定为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和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机构的最终确定以经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项目合同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谈判与合同签署、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鉴于本项目大部分路段已建成通车,根据市政府相关安排,待项目工程建设完成后,拟将建成资产经资产评估后出让给由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的项目公司(SPV),并由项目公司负责设施的维护、更新及运营。
本项目拟对社会投资者的企业资质、信誉、业绩、财务实力和融资能力等进行相应要求,从而实现借助社会资本的融资及运营管理优势,减轻政府当期财政压力,并有效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由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暂定为TOT(转让“运营”移交),即:
1.实施机构依法定程序选取优秀的社会资本,与其签订相关PPP协议,由社会资本和政府选定的政府投融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并将本项目建成资产经资产评估后出让给项目公司,同时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
2.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3.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工程项目可研等文件,本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一)项目投资
项目估算总投资49.86亿元,其中建安投资32.9亿,占总投资66.1%。
(二)项目规模
西三环1、2段长度约为10公里;北三环1、2、3段长度约为7.9公里。
(三)西三环部分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等级:
三环主线高架:城市快速路;
三环地面道路:城市主干路。
(2)设计速度:
三环路主线高架:城市快速路,计算行车速度为80 km/h;
三环路地面道路:城市主干路,计算行车速度为60 km/h;
地面机非混行道:城市次干路,计算行车速度为40 km/h,困难情况不低于35 km/h;
高架接地匝道:计算行车速度为40 km/h;
互通立交匝道:计算行车速度一般不低于40 km/h,困难情况不低于35 km/h。
(3)载荷标准:
桥涵结构设计荷载:公路-I 级;
路面结构标准轴载:BZZ-100 型标准车;
人行天桥荷载按照人行天桥相应荷载标准规范执行。
(4)净空:三环路高架主线净空:≥5.0m;三环路地面道路净空:≥5.0m;人行道净空:≥2.5m;自行车道净空:≥3.5m;地面横向道路净空:主次干路≥5.0m,支路≥4.5m(特殊路段按实际条件经批准后另行处理)。
(5)纵坡度:高架桥、匝道纵坡≤4%
(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
(7)排水设计标准:
雨水工程:立交及高架排水:5年;地面快速路排水:2年;地道排水:20年;
污水工程:综合生活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
(四)北三环部分主要技术指标
(1)道路等级:城市快速路
(2)设计速度:
北三环高架桥:80km/h(南阳路立交主线60km/h);
北三环匝道:40km/h(文化路匝道:30km/h);
北三环地面主线道路:50km/h;
北三环辅道:40km/h。
(3)高架桥设计荷载:公路—I级
(4)净空:高架桥行车道净空≥5m,地面道路行车道净空≥4.5m,人行天桥人行净空≥2.5m
(5)纵坡度:高架桥、匝道纵坡≤4%
(6)地震动峰值加速度:0.15g
(7)有效温度标准值:最高日平均34℃、最底日平均-10℃。
(五)建设规模
西三环部分快车道由双向六车道增至双向八车道,高架路桥面双向六车道,地面规划双向八车道;北三环部分为高架路桥面双向六车道,地面道路规划为双向十车道。
(六)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为20年(2016~2036年)。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一)选址
西三环部分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北起黎明路,直至航海路除了航海路立交以外的高架路和地面道路;北三环部分工程西起南阳路、经索凌路、丰庆路、文化路、花园路、经三路等向东接中州大道。
(二)土地
本项目利用原有现状道路,不涉及新增土地。
七、投资回报方式
本项目为纯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缺乏“使用者付费”机制,因此回报机制采用政府付费方式。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支付该项目的运营维护费用及合理的投资回报。其中,政府付费主要依据设施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使用量和质量等要素。
为减轻政府支付压力,本项目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考虑给予项目公司道路沿线加油加气站、广告、管线、服务性设施开发收益权。
同时,本项目将按照收益和风险匹配、保本微利等原则,依据行业内平均收益率水平确定政府购买服务价格,并依据行业惯例确定价格调整机制。
八、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
政府将积极研究在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时限内给予项目公司运营政策支持,同时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将沿线一定范围内的服务设施、广告代理经营、产业园区开发建设经营等项目赋予项目公司以保障其后续运营的可行性。
此外,市政府确保将项目财政支出纳入预算,使购买服务资金能够及时到位。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敬肖
联系电话:0371—67885267  18848879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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