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财政局文件
郑财办会[2011]5号
转发《关于对河南省2011年度会计重点科研课题进行招标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对河南省2011年度会计重点科研课题进行招标的通知》豫财会〔201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做好宣传和申报工作。
二0一一年
附件:
关于对河南省2011年度会计重点科研课题进行招标的通知
豫财会〔2011〕9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会计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财会理论研究水平,进一步推动我省会计理论研究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切实解决我省财会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大力促进我省高校课题研究与会计实务有机结合,形成以科研工作促人才培养、以人才促事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对2011年度河南省会计重点科研课题,河南省财政厅本着“自由申请、公平竞争、事后奖励”的原则在全省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组织
本次会计科研课题由河南省财政厅立项。课题的招标、跟踪管理和最终评审等工作,由河南省会计学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标对象
各省辖市财政局、会计学会、省直专业会计学会,有关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会计中介机构、大型企业集团及具备一定能力的理论研究人员和会计实务工作者(课题主持人应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相关理论知识和先期研究成果)。
三、实施办法
1、申请阶段
申报本年度会计重点科研课题,须在
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为课题依托单位,由其负责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主持人申请本次课题,必须报经课题依托单位批准。申请人原则上从所附17项重点课题中选择,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联合科研单位确定攻关课题。科研单位申报其他重大理论课题,须说明该课题的先进性和重要性,并有先期研究成果。对于实务性课题,鼓励企业和高校等科研单位联合申报课题,自行联合有难度,需要省会计学会协调的,请在申报表中备注栏说明自身的特点及对合作方的要求,由省会计学会秘书处进行协调。
2、评标阶段
由课题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申报的课题,包括课题主持人及课题组成员资格、研究内容、工作方案、先期成果等情况进行评审,择优确定中标者。
3、跟踪管理阶段
对中标单位所承担的本次课题,将进行跟踪管理,对研究过程中未按计划完成预定研究内容将取消课题项目研究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省财政厅立项的会计科研课题。
4、 课题评审阶段
课题完成后,由课题负责人将课题成果打印15份,于
四、注意事项
每个申报者最多只能参加两项课题研究,并只能作为一项课题的主持人。课题申报获准后,各课题组应及时与省会计学会秘书处联系,以确定协作单位。
五、截止时间
申请人须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