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财购〔2012〕18号
市直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为,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郑州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