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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2012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来源:采购办   时间:2012-11-22 00:00

市直各部门、各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市2012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根据《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2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及《郑州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关于开展郑州市2012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郑州市成立2012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抽调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市直预算单位工作人员,组成4个检查组,对2012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在服务期内业务开展情况及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检查采取材料送达式检查方式,即被确定为重点检查单位的供应商按照检查要求将所需的检查材料,报送市专项检查工作办公室,各检查组对其材料进行认真的检查,具体检查情况:
  一是大多数单位中标成为郑州市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后,能成立相关部门,安排专人专职负责协议及定点采购工作,积极与有关市直单位签订协议及定点合同,能为市直单位提供快捷、规范、优质的服务。
  二是能严格执行投标确定的价格、优惠率和服务承诺,认真履行供货和服务义务。
  三是能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工作流程,在服务期内按时报送月报,业务档案资料保存齐全。
  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部分被查单位在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统一服务承诺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部分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中空白条款较多,一些重要的条款,如交货时间、合同签订日期、交货地点及期限等都没有填写。
  二是部分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规定执行信息报告制度,联系人员变动没有向管理部门及时报告变更,政府采购业务月报报送不及时,少数单位甚至从未报送过月报。
  三是少数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政府采购业务档案建立和保存不完整、不齐全,没有相关合同、业务清单、收费明细表等。
  四是极少数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执行《管理暂行办法》情况较差,不履行服务承诺和相关义务,不能积极配合监督管理部门检查工作,不按期报送检查资料或相关说明,甚至不报。
  根据此次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管方面的工作情况,现对2012年1至9月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服务承诺等较好情况的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提出通报表扬,对执行较差的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一、执行投标价格、优惠率、服务承诺和《管理暂行办法》较好的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是:
  郑州锐志科贸有限公司、郑州瑞强伟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河南正鸿科技有限公司、河南东联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勃洋办公机具有限公司、河南要有贸易有限公司、郑州曙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淮河汽车修理站、郑州信誉汽车修配服务有限公司、郑州豫中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郑州永安汽车修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兴华汽修厂、河南荣泰印刷有限公司、郑州创维彩印制作有限公司、郑州弘青印刷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吾为商贸有限公司、郑州市黄河饭店、郑州市嵩山饭店、郑州百顺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郑州市二七区一家人大酒店。
  二、执行投标价格、优惠率、服务承诺和《管理暂行办法》较差的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是:
  河南指南针科贸有限公司、郑州林原家具有限公司、郑州伟豪家具有限公司、河南三联伟业商贸有限公司、郑州商润商贸有限公司、河南华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河南仲记餐饮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希望各协议及定点服务单位,以受到表扬的单位为榜样,认真执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增强诚信意识,对照存在问题,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标承诺内容,提高履约水平,更好地为市直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政府采购工作健康、规范、协调发展。

郑州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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