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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财政局   时间:2014-08-05 00:00

 郑信办〔2014〕16号

 
各县(市、区)工信部门、财政局,航空港区(综保区)经发局、郑东新区经发局、高新区经发局、经开区企服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指南》的通知(豫工信联信〔2014〕372号)的要求,即日起开展我市2014年度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项目必须符合信息化及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符合省、市政府年度工作要求。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促进“四化”同步发展的意见》(豫政〔2013〕68号)要求。
  (三)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领域代表性和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并具有较高的实用性和较强的普及推广价值,建成后能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政〔2014〕16号)和《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企〔2011〕42号)要求。
  二、支持方向和领域
  (一)两化融合
  1.信息化综合集成创新:国家和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关键业务环节信息化综合集成项目。
  2.服务型制造:工业企业基于工业产品的信息化,建设面向产品的在线服务、状态监控、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项目。
  3.两化融合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研发设计、经营管理、生产控制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二)新兴业态和信息产业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物联网信息感知、传输、处理等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工业制造、农业生产、物流交通等领域物联网应用示范项目。
  2.行业龙头企业供应链云服务平台。
  3.信息安全防护、信息安全检查、电子认证等信息安全集成和信息安全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
  4.工业仪表智能识别分析处理以及面向先进装备制造领域的设计、制造、检验软件和嵌入式应用系统。
  5.移动互联网应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6.北斗导航行业整体应用和区域应用示范项目。
  7.智能终端(新型显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研发及典型示范应用项目。
  三、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已纳入财政部门的企业经济效益月报并按时报送报表;
  2.具有大专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单位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具备一定的研究开发条件或生产设备、设施;
  3.在研究与开发领域已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科研成果;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和税收信用良好,且上年度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
  5.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
  6.申报单位属企业性质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万元,注册时间2年以上;
  7.企业所申报项目总投资及已完成投资均已实行专项核算管理;
  8.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二)申报材料
  1.正式申请文件;
  2.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或备案确认书;
  3.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4.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5.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6.项目资金预算及资信证明;
  7.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8.银行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关银行贷款合同、贷款借据、银行签证利息单和利息汇总表等材料(复印件);
  9.省级以上部门(含省级)颁发的科研成果证书、专利证书、产品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10.经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近两年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形式。根据省厅要求,2014年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实行因素法分配, 按属地管理原则,由郑州市组织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并负责后期的监管和验收工作。
  请各县(市、区)所属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同级信息化工作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上述部门初审并汇总后,按照推荐优先度进行先后排序,填报《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联合行文上报市信息办和市财政局。项目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1式2份(加盖公章、附电子版),于2014年8月25日前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支持条件。专项资金支持的金额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40%,且原则上每个项目支持额不超过200万元。
  有以下情况的项目和单位不参与本年度申报:
  1.申请专项资金占项目建设总投资的50%及以上;
  2.项目建设资金中的非专项资金未落实到位;
  3.2010年以来获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但未验收通过;
  4.2014年财政资金已经安排的企业和项目;
  5.往年度各类专项资金申报中有虚假材料及行为的。
  (三)其他要求。项目的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严肃、认真、科学、公正地履行申报职责,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事求是。有关表格式样、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等,请到  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网站下载(www.zzinfo.gov.cn)。
  联系人及电话:
  市信息办:周  崑  67885661
  市财政局:李培武  67181112
 
  附件:1.2014年度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
     3.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参考格式)
     4.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5. 河南省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6. 河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01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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