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郑州市财政局网站!
郑州市石佛沉砂池至郑州西区生态供水工程PPP项目
来源:本站   时间:2015-07-22 00:00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保障。近几年来,郑州市把生态水系规划建设作为水生态文明的实质内容,进行了先行先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建设生态郑州,改善人居环境,将郑州市打造成中西部水域靓城、全国水生态文明试点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五项重点工作”之一,高度重视。因郑州西区河道及规划河道、湖泊没有生态水源,为解决郑州市生态水系水源问题,在充分利用黄河水的基础上,规划建设的郑州市石佛沉砂池至郑州市西区生态供水工程是事关民生、事关大局、事关长远的战略工程,不仅势在必行、而且意义深远。该项目以“水通水清、健康安全、生态环保、人水和谐”作为本次规划的基本理念,致力于改善城市水系生态环境,推动社会科学发展、提高居民生活环境。
(二)工程概况
石佛沉砂池水源来自邙山提灌站,以自流方式流入石佛沉砂池。郑州市石佛沉砂池至郑州西区生态供水工程是利用石佛沉砂池提取的黄河水,通过新建提水泵站及输水管线将水依次提至须水河、秀水河、刘沟水库,为须水河、秀水河及刘沟水库提供生态基流。并在须水河分水口采取在对岸设假山的形式、秀水河分水口采取在右岸设瀑布的形式进行美观。起到了河流输送、土壤保持、净化环境、蓄积水分的作用,对改善生态水系和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郑州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该工程供水线路起点位于石佛沉砂池西侧,新建提水泵站,输水管线沿莲花街向西至须水河,然后沿须水河右岸至刘沟水库。
(三)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1.项目建议书已于2014年4月21日通过市发改委审批;
2.选线规划、工程用地、选址规划已通过审批;
3.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配置方案已通过审批;
4.节能评估报告已通过审批;
5.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报批。(尚未批复)
二、项目的实施机构
为加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推广运用,郑州市政府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PPP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部署全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运用工作。
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暂定为郑州市水务局和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实施机构的最终确定以经市政府批复的项目实施方案为准。项目实施机构主要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编制和报批、项目合同的编制、组织政府采购、谈判与合同签署、项目执行和项目移交等工作。
三、项目实施内容
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合法合规方式确定社会投资者(合作企业),并由政府指定的政府投融资公司(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和社会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更新和运营等相关事宜。
建设内容:工程分两部分,分别是取水工程和供水工程,取水工程在石佛沉沙池西侧新建提水泵站,供水工程采用DN1800PCCP、DN1400PCCP、DN1000PCCP管将水输送至须水河、秀水河及刘沟水库,线路全长14.96km,设计流量3m3/s,沿途设须水河分水口、秀水河分水口和刘沟水库分水口等3个分水口。
本项目拟综合评估社会投资者的专业资质、技术能力、管理经验和财务实力等,以充分发挥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营维护方面的优势,为政府提供项目专业性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一是项目建设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资本在水利工程建设上的技术、资金和经验优势,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达到国家规定的工程验收标准;二是发挥社会资本方资产规模大、信用评价高等优势,为项目公司后续的融资工作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和保障;三是项目运营维护工作,项目建设完成后,应从维护公共利益、提高运营效率、节约运营成本等多角度,开展项目后期的日常运营工作,达到项目的运营服务标准。
四、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由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特许经营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暂定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
1.实施机构依法定程序选取优秀的社会资本,与其签订相关PPP协议,由社会资本和政府选定的政府投融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资本金由社会投资人和政府选定的政府投融资公司按投资比例注入,注入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其余部分由项目公司通过自筹解决。
2.市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
3.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4.项目建设和运营需在社会、安全方面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本项目中,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暂定为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30%股权(具体比例可协商确定),充分保障社会资本方对项目公司的决策权,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五、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
依据工程项目建议书等文件,本项目基本经济技术指标如下:
(一)项目投资
工程估算总投资30069.0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8851.8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051.01万元,临时工程268.6万元,独立费用1375.91万元,工程预备费1154.74万元,专项设计费1450万元,征地及附属物补偿费14466.48万元,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部分投资581.77万元,建设期期贷款利息868.71万元。
(二)工程规模
为满足现状生产、灌区农业灌溉和河道生态用水,年引水量为6424万m3。
(三)建设及运营期限
工程计划建设工期为1年,正常运营周期20年。
(四)运营成本项
本项目运营期间年运营成本项主要包括水资源费、动力费、工程维修费、管理人员薪酬、办公费、折旧费、税金、财务费用等。
六、选址和其他规划条件
(一)选址
本工程位于郑州市区,供水线路起点位于石佛沉砂池西侧,新建提水泵站,输水管线沿莲花街向西至须水河,然后沿须水河右岸至刘沟水库,输至各取水口。
(二)占地面积
工程占地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总占地面积379.48亩。永久占地包括泵站及管理房工程和管道沿线阀门井工程,占地总面积为7.57亩。临时占地包括顶管工程工作井、管沟开挖、施工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等,占地总面积为371.91亩。临时用地用后可全部复耕。
(三)征地拆迁
本项目总投资包含征地拆迁费用,但征地拆迁工作的具体实施由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负责。
七、投资回报方式
本项目暂定采用使用者付费与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获得资本回报,按照收益和风险匹配、社会可承受的原则确定使用者付费价格、政府补贴及调价方式。
该项目建成后可提供的产品主要有:生产用水、农业灌溉和城市生态用水,项目建成后各取水口均可进行计量取水,由使用者依据取水量向项目公司支付相关费用,从而使项目公司有长期稳定的收费获益基础。
当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的情况下,由政府以财政补贴的形式对项目公司予以补偿。政府补贴将根据项目公司成本和收益情况进行测算,并通过投标竞价确定。
八、政策支持和配套安排
市政府将积极研究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确保将本项目购买服务费用在运营年度纳入郑州市政府财政预算,并足额、及时予以拨付。
同时,市政府将积极研究在本项目经营范围和时限内给予项目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主要包括相关的运营政策,支持郑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城市规划和相关政策等。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琪芳     杨晓玲
联系电话:
范琪芳:13703901397,0371-69177898
杨晓玲:13939073395,0371-87528099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