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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中牟县汽车客运南站PPP项目推介方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15-11-05 00:00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郑州市中牟县汽车客运南站PPP项目。
  (二)项目实施背景:
  郑州市中牟县县城唯一的中牟县汽车站,属省二级客运站,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投入运营。由于中牟县汽车站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建设,建站早,规模小,设施设备已陈旧、老化,周边土地已全部使用,无法为人民群众出行实现零距离换乘,随着城市框架成倍拉大,大中型企业相继入住,外来人口比例剧增,对外交流更加频繁。配套的客运设施却没有有效提高,无法与中牟社会经济的发展匹配,也无法与中牟县城规模的扩张相配套,新建一处客运站已迫在眉睫。为此,县政府就中牟县汽车客运南站建设有关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牟政会纪[2012]76号、牟政办文[2012]78号),拟新建中牟县汽车客运南站。
  (三)工程概况:
  中牟县汽车客运南站新建项目该项目位于郑州中牟汽车产业园集聚区内,纬五路以南、解放路以西。目前,道路具备通车条件。
  该项目按照JT/T200-2004建设要求按一级站标准设计建设,建设规模:占地39466.13平方米,建设面积17427.2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售票厅、候客厅、站前广、场停车场、办公楼、司乘公寓、给排水、消防系统等。建成后将具备客运、换乘、中转通信信息、综合服务等多项功能,以中短途客流为主、长途客流为辅的现代化改革开放型客运站。项目投资估算总金额为6000万元。(附:中牟县综合交通枢纽方案设计图)
  (四)现阶段已完成工作:
  1.环评意见已于2012年11月23日办理。
  2.土地补偿款根据中牟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姚家镇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牟政土[2013]138号)。
  3.《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牟城规地条字[2012]177号)、《规划选址意见书》(牟规选字第[2014]00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牟规地字第[2014]047号已办理。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牟发改[2012]85号)已批复,设计方案已由郑大设计院基本完成,等待相关部门审核。
  二、项目实施的主要内容

  本项目拟由实施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社会投资者(合作企业),并由政府指定的投融资公司(中牟县交通运输局)和社会投资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维护更新和运营等相关事宜。其中,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售票厅、候客厅、站前广、场停车场、办公楼、司乘公寓、给排水、消防系统等。
  中牟县交通运输局和社会资本将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融资,并按照出资比例对项目公司进行无交叉担保。对于项目公司的收入和支出,由项目公司各方共同管理。
  三、项目实施模式
  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由市政府以政府购买服务和特许经营为基础,引入社会资本,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分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
  本项目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即实施机构依法定程序选取优秀的社会资本,与其签订相关PPP协议,由社会资本和政府选定的投融资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在合同期限内,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设施,提供相应的服务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合同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四、投资回报方式
  社会资本取得通过使用者付费方式获得投资回报。
  项目服务价格执行政府定价的价格及调整,执行政府批准颁布的项目服务价格。严格遵守政府价格调整相关规定,配合政府价格调整工作,如价格听证等。
  依据河南省物价局和河南省交通厅文件《河南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客运站向承运人提供客运代理、客车发班、行包运输代理、车辆清洗清洁、车辆保温、车辆停放、车辆安全等服务项目。客运站在向旅客提供补票、退票、送票、行包变更、行包装卸、行包保管、小件物品寄存、站务等服务时,可收取相应费用。
  五、联系方式
  前期负责单位:中牟县交通运输局
  主要负责人:罗振华
  项目联络人:张彦章
  联络方式:1509333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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